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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法官14年接力 向乡政府讨回120万欠款

2014-11-18 14:55  蔡学伟 钟丽秀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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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钟丽秀)“18年前的借款,终于兑现,可以告慰亡父了。”11月12日上午,莆田涵江居民吓辉喜极而泣,并不停地向执行法官道谢。原来,这么多年来,莆田涵江区法院经手此案的三茬法官,接力为其执行向莆田某乡政府的催讨欠款工作,最终使他拿到了本应属于他的120多万元款项。

1992年6月27日,原莆田县某乡政府(下称乡政府)与一企业联合开办了一家养殖场。该养殖场于1996年4月至12月期间,3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市涵江支行贷款220万元。随后,养殖场陆续偿还银行部分贷款。1999年,由于违反相关法规,该养殖场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养殖场营业执照被吊销时,还欠了银行12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银行将该养殖场及作为股东的乡政府告上了法庭。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判决乡政府及养殖场归还银行所欠款项。

法院判决生效后,欠款的乡政府却迟迟没有还钱的动作。而乡政府每一笔款项都是专款专用,法院没有发现乡政府能自由支配的财产,无法执行。10多年过去了,在几任法官的努力下,历经曲折,今年11月,申请人林某的儿子吓辉与乡政府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如愿地领到乡政府一次性支付的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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