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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0 15: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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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林少军 郑玉珍)年近五旬的生意人吴某经人介绍结识了蔡女士,在对方开美容店缺乏资金之际,主动提供借款给对方,并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免除其还款责任。可发生关系后,吴某却拒不返还借条,并将蔡女士诉诸法院要求还款。 去年7月22日,吴某将人民币1万元无息出借给蔡女士开美容店,并由蔡女士书写了张借条给吴某收执。借款后,双方一起到湄州岛旅游。 吴某要求与蔡女士发生性关系,并答应在发生性关系后将借条返还给蔡女士,免除其还款责任。蔡女士答应了吴某的要求,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此后,吴某不但不还借条,还经常到店里骚扰蔡女士,两人关系逐渐恶化,吴某便要求蔡女士返还该笔借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吴某于2014年7月21日诉至仙游县法院,请求蔡女士返还借款人民币1万元。 仙游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虽已将借款1万元出借给了蔡女士,但双方也约定了以发生性关系为由免除蔡女士的还款责任。考虑到债权人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发生性关系属于双方自愿行为,因此,经办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耐心的调解,最终,蔡女士同意返还吴某借款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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