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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21日讯(实习记者 柳烨)昨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正式发布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莆田设55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按照《公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公告》指出,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村民普遍认可的,根据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鼓励和引导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等方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村委会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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