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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停车费 日前,市民王先生驾车来到位于延寿中街的建行门前,刚下车就有一名男子上前要求他交纳5元的停车费。“从银行取钱出来,前后我只花了不到5分钟时间,就这么被收了5元钱。”王先生说,其质疑如此收费的合法性,而且也不知道收费方到底是何身份。 为核实情况,记者于近日下午驾车来到延寿中街,只见位于建行与农行大门前的广场已围起了栅栏,但留有出入口供车辆通行。此时,宽大的广场上仅停着两三辆小车,现场站着两名穿着制服的保安。而看到记者把车驾进广场后停下,一拿着讲义夹的保安上前说:“在此停车要交5元钱。” “是谁让你在这收费?”记者问道。“是开发商让我们在这收费,我们在这儿收费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维护管理,比如这广场的地面需要维护。”该保安说,如果记者不交钱的话,那只能到其它地方停车。 “他们所称的‘开发商’是指开发附近一小区的开发公司。”居住在仪莘路的吴先生告诉记者,该广场原来是开放式的,在此停车一直没有收费。三四个月前,开发商在广场边缘设起栅栏,并开始派人在此收取停车费。虽然在此停车该不该收费以及收费去向等问题引起大家质疑,但因为担心在广场外停车被罚款,许多前往银行办事的车主只好稀里糊涂地交了停车费。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一妇女把车子停在广场上,一名保安赶紧上前要求其缴纳停车费。“我到银行存钱一下就出来,这也要交停车费吗?”该妇女说,市区主干道开始实施停车按时收费并非不可理解,可在该广场上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合法,难免让人产生怀疑。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就此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性等问题,给市民一个明确的说法和交代。 开发商表示说,该广场为小区配套场地,属他们所有,并非公共场地,因此其有权利在此收取停车费。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拱辰街道办表示,经核实,此处收停取停车费系开发公司自行收费,并非拱辰街道收取,至于是否合理性,建议市民向物价部门咨询。 荔城区物价局则回复:“接到反映后,我局派人进行了解,该广场收取停车费由一开发公司进行收取,现在按次收费5元,我局责令公司立即停止收费,先确定该地块产权归属,办理停车场手续后按物价部门规定进行收费。” 随后,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停车场能否收费应由物价部门核定。该广场收取停车费必须持有土地产权证明,物价部门可直接要求收取停车费业主提供土地产权证明,若该业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该广场即属城市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莆田晚报记者 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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