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莆田一病患在精神病防治院跌倒致死 经调解化解纠纷

2014-12-05 10:04  周晓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荔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医调会”)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案件,维护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的权利,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日前,北高镇高峰村村民翁某(女,49岁),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娘家送至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住院治疗。次日,翁某在洗手间起身时,其家属不在身旁,她不慎跌倒在地,陷入昏迷,无呼吸。经抢救无效,翁某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他们赶到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要求医院负责,并提出巨额赔偿。

经过调查,医调会认为该起医患纠纷,医患双方都存在相应责任,并召集医患双方在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一楼会议室进行调解,指出双方存在的责任,考虑到死者实际家庭困难,提出该起医患纠纷合理的赔偿范围。同时,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基础上,医调会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双方接受调解。

经过调解人员反复沟通、劝导,最终,死者家属和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六万五千元给死者家属,此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死者家属不再提起法律诉讼和其他请求。协议签订完后,双方均感到满意。一起极易激化的纠纷,经过耐心调解,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莆田晚报 周晓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