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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医调会”)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案件,维护了医院和患者双方的权利,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日前,北高镇高峰村村民翁某(女,49岁),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娘家送至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住院治疗。次日,翁某在洗手间起身时,其家属不在身旁,她不慎跌倒在地,陷入昏迷,无呼吸。经抢救无效,翁某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他们赶到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要求医院负责,并提出巨额赔偿。 经过调查,医调会认为该起医患纠纷,医患双方都存在相应责任,并召集医患双方在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一楼会议室进行调解,指出双方存在的责任,考虑到死者实际家庭困难,提出该起医患纠纷合理的赔偿范围。同时,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基础上,医调会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双方接受调解。 经过调解人员反复沟通、劝导,最终,死者家属和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六万五千元给死者家属,此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死者家属不再提起法律诉讼和其他请求。协议签订完后,双方均感到满意。一起极易激化的纠纷,经过耐心调解,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莆田晚报 周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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