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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园路万隆古玩城挂的电子广告大屏幕实在太晃眼了,晚上驾车路过这里时,大屏幕迎面不停地变换画面,干扰驾驶员视线,存在很大的隐患。”近日,私家车主郑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 前几天晚上7时许,郑女士驾车经过学园路万隆古玩城路段,在距离学园路与南路路交叉处还有五六十米时,她被眼前的一块大型的LED屏幕吸引了。“那个屏幕不停地转换着画面,我不由得被屏幕上亮丽的色彩所吸引,而由于广告屏幕灯光太晃眼,我差点追尾另一车辆。”郑女士对记者说,除了屏幕画面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强光影响视线也为市民驾车埋下了安全隐患。“我建议有关部门介入协调,降低屏幕亮度,同时加大周边路灯亮度, 减少因两者之间亮度差距过大而导致光线十分刺眼的问题。现在屏幕的光线这么亮,驾车人甚至连前面车辆的方向灯、刹车灯都无法看清。”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学园路,远远就看到一块巨幅LED大屏幕挂在楼房外墙,这块大屏幕约八九米长,一两米高,其位置刚刚位于十字路口。记者赶到时,屏幕上正播放着一则餐饮广告,并不断切换着画面,其发出的光线格外耀眼。记者在该路段观察了10多分钟,发现LED大屏幕流光溢彩,很容易吸引行人的眼球。由于屏幕所挂的高度低、亮度大,即便不主动观看,其光亮也会射向前方。过往行人、车辆驾驶者大部分会不由地看了看大屏幕。 “晚上驾车路过的时候,遇上屏幕白色居多时,其就好比远光灯,严重影响到过往驾车者的视线,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附近居民陈先生说,这个大屏幕闪烁的光影,在夜间显得更加刺眼,“在这个红绿灯十字路口,常有逆行和违规调头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如果正在过马路的市民光顾着看广告牌而不注意过往车辆,也是很危险的。希望相关部门能考虑LED屏的光干扰情况,还居民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就市民反映的问题,城厢区环保局表示,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类似的光污染问题。另外市民所反映的影响路过司机视线问题,建议根据《莆田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的。因此,建议市民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问题。 就市民反映的车辆逆行问题,警方表示,在万隆古玩城红绿灯处的人流高峰时间段,他们都会安排警力在此交通疏导,查纠违章,疏导交通,确保交通道路安全畅通。至于该处广告屏幕等光污染问题,建议由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则表示,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现场责令业主降低屏幕亮度。 (莆田晚报 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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