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福州母亲寻找33年前被送养莆田的女儿 养父名顾伟

2014-12-09 09:04  陈艳艳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9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实习记者 李妙珠)“我想找回三十几年前送到莆田给人当养女的女儿,希望你们能帮帮我。”昨日,福州闽候县吴赛月女士致电本网热线0594-2535366求助。

据介绍,吴女士是福州闽候县青口鎮宏二村人,育有两女一男,因生活所迫,无奈将其中一个女儿送人,该女儿生于1981年,今年已33岁。“女儿是双眼皮,左眼眼尾部有一块胎记,听媒婆说,当时是被送到莆田思门公社第六队的一户人家,家长名为顾伟,有两个儿子。”

吴女士说,送女儿前曾跟媒婆约好双方有来往,但收养方希望断绝联系。她当时没同意,送人的第二年就拜托表弟写了封信给女儿的养父母,但一直没收到回信。1994年,他们一家前往莆田县思门公社及派出所询问,之后,她的女儿和儿子以及其他亲戚也多次前来莆田寻找,但都是失望而归。

“女儿,对不起,当时把你送人,不是妈妈不爱你,而是真的没办法,把你送走之后,妈妈很想你,也很后悔,想快点把你找回来,可怎么也找不到,不过,只要我还能动,我一定不会放弃找你。”在此,吴女士希望女儿能原谅她。

因吴女士目前居住在台湾,如果你是吴赛月的女儿或者是知情人,请拨打吴女士电话:00886+952915556,或者联系本网:0594-2535366提供线索,帮助她们母女早日团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