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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正在小区内种植绿化树。) 为了一家三口在城市里能够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80后小陈倾其所有交了一笔首付,而沉重月供负担也让其感到压力不小。在他看来,能够买房本来就不易,可到交房的时候还遭遇到了不公平待遇,让他情何以堪。 “在延期交房两个月后,开发商通知我收房,可小区里配套设施至今没弄好,也没有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我不敢拿新房钥匙。” 日前,市民小陈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就通知业主收房。 两年前,小陈在学园路一小区买了一套期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他与开发商双方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他使用。然而到了交房日期,小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还没建设完成,于是开发商通知延迟交房时间。 最近开发商通知业主去领新房钥匙,小陈满心欢喜来到小区一看,懵了,小区内道路、绿化至今仍不完善,“我发现小区至今水电气‘三通’仍未达到设计使用要求,电缆验收没通过,仍在整改,楼房外墙仍在装修,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 小陈说,为此他找到售楼部,以房子达不到交房标准为由拒绝领钥匙。 接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发现一些楼栋前的空地还是渣土路面。小区一侧的路面坑洼不平,而且还横七竖八地堆放着沙子、木板、管道等材料。在一幢楼房下,两名工人正在种植绿化树。“小区里的绿化还没有完工,我们正在赶工呢。”一名工人对记者说道。 “买了这么久的房子终于可以交房了特别开心,但是,我去拿钥匙的时候却很失望。”该小区业主张女士说,小区绿化没有建好,道路上渣土随处可见,水电气等配套仍未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我认为这样就交房纯属应付,而且我们也没有见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这种条件下我们不敢收房。” 就此,开发商售楼部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绿化工程还没完工,其它的配套工程几乎完工,小区符合交房条件。” 随后,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房地产业科已联系该小区开发商,要求其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不许交房,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另外,该局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这家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列入黄色监管,并继续跟踪督促其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约定。(莆田晚报 小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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