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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我们移交小区后 物业应承担责任 荔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林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有A、B、C、D四个片区50多幢建筑,共有2100多户住户,是一个规模非常大的小区。“四五年前,当地体育部门赠送给小区20多套健身器材,为此,小区专门在A区和C区分别设置了两个健身区,供业主们健身使用。”林女士说,她所在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的时间并不久,对当时接收的情况并不清楚,但在她的印象中,这些健身器材基本没有维护过。对于这些健身器材的现状,林女士表示,小区物业之前也已进行过调查,但找不到生产厂家,也不知道如何进行修缮。 莆田市体育局办公室的李先生介绍,包括荔园小区等在内,目前,莆田市公共场所及部分小区的全民健身器材,大多由体育部门投入专项资金建设。“这项工作从2002年就开始了,至今已建成了上千个健身区,平均每个健身区都有10多套健身器材。”李先生说,每个健身区的健身器材成本约为4万元,而体育部门只负责项目审批、器材购置和安装,此后的管理和维修由受赠单位负责。 “把健身器材捐给受赠单位后,我们都和对方签有协议。不过,我们也了解到,现在一谈到健身器材的维修问题,不少社区和物管就开始‘推卸责任’,这是一个问题。”李先生表示,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在移交给物业管理后,就是小区的公共设施,而物业费中包含了这部分费用,物业必须对其进行维修、养护,否则产生了问题,物业难辞其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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