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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6日讯(见习记者 陈朝杰)近日,市民陈女士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反映,称其目前所租的店面属于莆田市盐务局,与盐务局员工签订的租赁合同。近日,盐务局对几间店面进行重新招投标,却未提前通知她,目前租赁合同已到期,盐务局要求她在15年2月28日前清空店面,将导致一堆货物无处安置,且之前从别人那转让来该店面的转让费也无从结算。 租赁店面到期 想续租却被要求搬走 据陈女士讲述,她在莆田市盐务局楼下经营一家睡衣店,是从上一位租赁人手上以3万元的价格转租而来,已经租了几年,往常均有签订租赁合同,但今年却没有续签合同。今年8月左右,出租该店面的盐务局员工吴某与其补签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未曾提到店面将重新进行招投标,陈女士也打算如往年一般续租下去。近日,陈女士从他处得知,盐务局已对其租赁的店面进行过一次招投标,结果流标,正准备进行第二次招投标。 “盐务局招投标前并未通知我们合同到期了不能续租,也未通知我们去投标。”陈女士对盐务局的做法感到不理解,店面位置处于盐务局楼下,盐务局却未曾派人通知她合同到期不能续租,要求她在规定时间内清空店面的规定还是陈女士主动询问后才告知她。“我从别人那转让来的3万元如何着落?那些货物如何处理?”陈女士表示,2月28日前清空店面,将导致一堆货物无处安置,希望能够续租店面两年左右,或者在下次招投标之前能够通知一下她。 盐务局:招投标前已多途径进行公示 据莆田市盐务局办公室主任刘阳介绍,陈女士所处店面及周边三家店面是属于盐务局旗下,属国有资产。数年前,该处三家店面由盐务局前员工吴某与盐务局方面签订租赁合同,三家店面租给吴某,而后吴某又与陈女士及他人签订合同转租出去。今年6月30日,盐务局与吴某的租赁合同到期,盐务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按相关规定对旗下的店面重新进行招标。并且,招标前除了按规定分别在地方报纸上、在省盐业网站上和在单位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一周外,还在店面前张贴一张公示通知一周。刘阳认为,陈女士是向吴某方面承租,关于店面方面的最新情况应由吴某通知。 “我们的所有程序都非常规范,也委托了专业的招投标公司进行招标。”刘阳表示,盐务局招投标方面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也有通知承租人,而陈女士是向吴某承租店面,与盐务局不存在直接联系,不应由盐务局方面进行通知。至于要求店面在2月28日前清空,也是在筹备再次招标前,考虑到店面目前尚有人经营才要求将时间延续到2月28日,并且也有通知吴某,若陈女士有疑问的话,应与吴某之间进行协商。 因盐务局方面与陈女士方面均不肯提供吴某的联系方式,记者无法获知更多的情况。刘阳告诉记者,该店面的第二次招标时间暂时无法确定,还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确定,仍会按程序进行公示,希望陈女士可以随时关注。陈女士也表示理解盐务局方面的说法,将继续与吴某进行协商,但仍希望能在下次招投标时间确定后得到一句简单的通知,“盐务局和我的店面就是楼上楼下的邻里关系,一句口头通知应该不难吧?”陈女士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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