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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8日讯(福建日报 陈国孟 罗剑华 梁圳明)“法院给的这笔司法救济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昨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从仙游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连声道谢。 去年底,张某在上夜班回家途中不幸被黄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到,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经县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某应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8.6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但由于肇事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多次执行未果。张某为了治伤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了债,更因受伤后失去劳动能力赚不了钱,可他还要赡养老人,供小孩上学,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于是,张某向仙游县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经审查核实情况后,县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张某申请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5万元,缓解了张某一家的生活困难。 据介绍,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仙游县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起诉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减、免、缓当事人诉讼费,对申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类、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等案件的部分生活特别困难、身体有残疾的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他们渡过生活难关。 据统计,今年初以来,仙游县法院已发放司法救助金44.5万元,让38名困难申请人得到司法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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