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仙游县 > 正文

仙游:患者医院预交就诊费不翼而飞 揪出收费处5女贪

2014-12-19 10: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应退还给患者的预交费,却偷偷用来中饱私囊。近日,仙游某医院陈某等5名收费员利用职务便利偷偷窃取患者预交的就诊费,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刑罚。

患者退费 收费员露出马脚

2013年,一名患者持门诊收费收据到该院收费处要求退还未使用的预交金。经电脑查询,该笔收费已经由陈某为病人办理了退费。经门诊收费处核查发现,患者并未办理过退费。

该医院进一步查实,发现了医院收费员存在窃取患者预交金的情况。

账目核查 揪出收费处5女贪

经查明,陈某在担任仙游县某医院收费处收费员期间,利用收取、退还就医患者的预交就诊费及办理、补办、更换就诊卡等职务的便利,通过操作该医院的收费系统,将近几年没有使用记录且有余额的病历号信息复制到其新领取的就诊卡中。之后,通过办理余额退款手续将上述就诊卡中的预交金余额窃取并占为己有。

经检察院进一步核查医院账目后,揪出了收费处另外4名收费员。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间,陈某等5人采用上述手段,分别窃取患者未退的就诊预交金4万多元至8万多元不等,犯罪数额较大,影响恶劣。

软件漏洞 直指医院监管软肋

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指出,多年以来,医院对收费处缺乏监督,财务处仅核对收费处上报的报表,而对报表的真实性不予审查,对收费处的明细账和原始票据从未审查,因而未及时发现罪犯的犯罪行为。除此之外,医院的收费软件设计也存在漏洞,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法院认为,陈某等5人的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大,但有自首并全额退赃的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等不同刑期。

检察官认为:此案印证了“小岗位”也会出大问题,不起眼、不受关注的岗位也会出现职务犯罪,贪污案虽然发生在一家医院的门诊收费处,可是其中的教训应引以为戒。

(莆田晚报 李金春 魏金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