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正文

莆田养殖户意外摔伤致高残 国寿及时赔付保障全

2014-12-31 09:06  林仙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2月31日讯(通讯员 林仙明)2014年4月30日,灵川镇下尾村养殖户陈某在惠安珠峰码头自家花蛤船意外摔伤致腰椎神经损伤,经多次治疗无效双下肢无知觉致高残。陈某的意外高残让他们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且他多次的治疗也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而陈某因养殖花蛤在莆田某商业银行一笔10万元银行贷款也沉淀淀压在陈某和家人的身上,顿时让他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但幸运的是,2006年,被保人陈某在莆田国寿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保险金额3.5万(高残保险金10.5万);2009年,投保了《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保险金额3.6万(高残保险金10.5万);2013年,投保了《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且在办理银行贷款时,陈某投保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保险金额10万元。得知陈某的情况后,莆田国寿工作人员积极上门服务,收集保险索赔材料,核实事故属实后,及时赔付了陈某个人高残保险金25.3万和帮忙陈某偿还了银行10万元的贷款。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和《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分别得到了莆田群众和各银行机构和贷款人一致认可,为他们提供强而有力的风险保障,转嫁了贷款单位和贷款人财物风险,为莆田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强而有力的风险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