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90%以上

2015-01-03 10: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加强木兰溪、萩芦溪、延寿溪等重要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并提出到2015年,流域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国家、省、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以上,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意见》,我市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推进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实施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四旁绿化”,和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四地治理”,全面推广生态茶果园。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逐步减少桉树林,严格控制毛竹林,有效提高森林蓄积量。推进湖库综合治理,通过底泥清淤、植物净化、污染防控等措施,加快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建设;加强对湖库水产养殖管理,科学规划,确定合理的养殖布局、种类、容量和方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养殖技术。

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加强水能资源使用权管理,依法确定使用权属和年限。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老旧水电站进行更新改造。建立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的水电站报废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河流最小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要限制运行,支持水电站建设最小下泄流量设施,加强水库电站科学调度,维护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

优化砂石使用管理。从严管理河道采砂,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落实推广应用机制砂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制砂生产规划,大力推广机制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科学引导、适度利用标准海砂。(湄州日报记者 黄国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