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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城的农民 保障“住有所居” 随着城乡一体化逐步推广,对于那些已经离地进城的农民,莆田也能保障他们“住有所居”。 记者从莆田市住建局获悉,《莆田市住房保障城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着“离地进城,同城共权”的原则,同步转移户籍改革措施,莆田正在探索结合农村土地流转、整治,采取以地换房、以房换房、货币补偿、提供住房保障等措施,循序渐进解决在城镇化过程中自愿退还农村宅基地并进城转移人口的住房安置问题。 事实上,随着莆田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推进,莆田的住房保障服务已小有成就。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保障性住房申请已不受城乡户籍限制,保障性住房已经从城市逐步延伸至全市范围。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条件,进城的农民也能申请保障房居住。 城乡一体化 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 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城镇化质量,这就要求莆田在解决好“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前提下,加快“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在不久前召开的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暨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莆田市委书记周联清指出,城乡一体化建设要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五个一体化”。 如今,莆田人正朝着这一思路,走在一条属于自己的城乡一体化改革道路上。第一、第二批“幸福家园”试点正在莆仙大地全面铺开,第三批试点也正在筹划中。每一次的转变和进展,都带给莆田人民无限的期待和惊喜。 城乡一体化大事记盘点 2012年底 率先在1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首批“美丽莆田·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配套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2013年1月 开始在全市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无缝衔接;将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管理。 2013年10月 率先在涧口试点村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的发放,保障农民的用益物权。 2013年11月 莆田取镇、片、村相结合的形式,选择了3个试点镇、5个试点片(含14个村)、16个试点村作为第二批“美丽莆田·幸福家园”试点。 2014年5月 仙游县榜头镇坝下、紫泽社区,尝试推进办证业主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协议,实现了农民资源向资产的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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