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皇庭水岸河面上搭盖临时用房 审批未能通过

2015-01-14 16:46  陈淑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铁皮办公楼跨河面而建

东南网莆田1月14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河面竟也能搭盖办公楼?资源利用效率可真高!”近日,有网友向本网爆料,莆田皇庭水岸跨河面搭盖两栋临时铁皮办公楼。对此,荔城区规划局表示,该建筑物系危险性违章建筑,未能通过审批。荔城区城管执法分局称将前往现场调查了解。

今日,东南网记者来到位于莆田荔城区浅水湾公园护城河东岸的新光皇庭水岸2期A2区。在施工场地内,离辰门兜大桥数百米的河面上,两座铁皮房赫然跨越河面搭建而起。两栋铁皮房均有两层,分别为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起来有段时间了吧,我才来个把月,来时就有了。”现场一工人说。

据了解,该楼盘为福建馨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就此事,东南网记者采访了该楼盘营销经理郑经理。“工地上搭盖临时用房很正常啊。”郑经理说。随后,郑经理称,将向工程部了解情况后再反馈本网。

荔城区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在采访中称,楼盘施工搭盖临时建筑也需要审批手续,审批过程也将考虑建筑物是否影响市容、安全系数等因素。“跨河面搭建临时用房,这类属于危险性违章建筑,这类审批根本通不过。”该工作人员说道。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荔城区分局拱辰街道包片中队长林永平表示,将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了解。

截止记者发稿,涉事地产方面尚未有回应。

临时用房工地

临时用房工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