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村民“原址翻建”有猫腻 建房审批手续被撤销

2015-01-27 08:55  小路 来源:莆田晚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现状:地基靠近村道

接诉后,记者来到实地。这户人家的“原址翻建”所在地位于一条村道旁,其地基圈梁地已浇筑完工,且北面的地基靠近村道。在走访中,原村支书老戴也证实了当年这户人家建房时,的确因为移位问题发生邻里纠纷。

“这户人家大约在十七八年前拆除老宅进行建房,而原来的老宅北面地基离村道没有这么近。也就是因为他们家这么建房,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当年我们就提出异议,但对方置若罔闻。”村民胡某说,“我们也要求对方这次建房应按照当年老宅的原址翻建,不得侵占公共资源。”

部门:撤销审批手续

当记者来到这户人家的暂住处时,在门口大喊几声涉事主人的名字,却一直没有人应答。而记者拨打对方电话并说明来意后,对方立即挂下电话。

随后,记者向平海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谢先生了解情况。“经过调查,这户人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拆除老宅重新建房时,的确向后(北)挪位了两米,因此不能申请原址翻建。原来审批的原址翻建手续已被撤销,现正在重新申请建房手续,有关部门将按程序审批。而在手续未审批到位之前,对方不得继续施工。”谢先生表示说,“如果村民们有证据证明这户人家建房占用了公共用地,那么其就不得侵占公共用地。”(莆田晚报 小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