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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岫山村一村民出力修路 因土地归属他人遭阻扰

2015-01-29 09:02  陈艳艳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瑧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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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中间堆砌的石块右侧土地归属他人,村民修路遭阻扰

东南网莆田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实习记者 李妙珠)1993年因村道改造升级,旧路截弯取直后郑老伯一家无路可走,为此,郑老伯自家出力开道,不料,最近欲浇灌水泥时,却遭到同村村民的阻挡:破坏路面、撬掉路基,甚至用一堆石头堵住道路,不让通行。“就因为占用了他一小块地。”郑老伯想不通,为什么通行22年都没问题,如今却出现问题。为此,郑老伯来到东南网莆田站寻求帮助,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协调处理。

郑老伯家住莆田涵江区庄边镇岫山村,1993年政府实施村村通公路时,因自家房屋地势较高,与新修建的村道高低差有2米,“无路可走”之下,郑老伯自己出钱出力,从家门口开挖了一条长约8米,宽约3米的下坡路,与村道相接。

去年12月,当他准备把家门口的这条泥泞下坡路硬化,以更加方便大家出行时,却遭到同村另一村民的阻扰破坏。“不仅水泥没灌成,原先路面上的沙石被弄走,路基也被撬掉,甚至用一堆石头堵住道路,不让人通行。”

该村民为何阻扰?郑老伯告诉东南网,“因为他认为我所修道路的拓宽部分,占用了他家宽约50公分的土地,但实际上这拓宽的部分,在1993年公家为扩修村道时,已经被征用走,属于集体所有,怎么会是他个人的?”

郑老伯还介绍:这条下坡路自修建好后,并非他一家使用,其他村民上山干农活,都要从此经过,“就连那个阻扰我的村民自己也要走,而且浇灌水泥后,不仅更加方便村民出行,还美化村貌环境。如果他不支持,也不能阻扰破坏,不让人通行。”

对此,阻扰者郑先生解释,1993年,自己约7分土地被村里征用修路,目前所剩不到1分地未被浇灌上水泥,即是如今道路中间堆砌的石块右侧的那块土地。“当时没被灌上水泥的土地,大家都各自讨回,我们这里都是这样的,所以他修路占用了我的地方,又没有提前知会一声,我当然不同意,当然可以把路基撬掉,他以后也不能动用我一寸的土地,我们之间不可能调解。”

那块不到一分的地究竟归集体还是村民所有?莆田涵江区庄边镇岫山村村长郑少华告诉东南网,当初村道改造时,并不是他在任,按照“突出征用、凹进去不征”的说法,这块地是属于村民个人所有的。但村里也支持郑老伯的修路行为,“毕竟路是大家的”,目前,他们也在努力劝说该村民把这小部分地贡献出来。

对于村长“剩余土地归村民所有”的说法,郑老伯并不认同。“当初征用的村道是6米宽,后来因村里资金不足浇灌水泥的路面只有3.5米宽,所以这剩下的部分已经属于集体,怎么会归他个人所有?而且拓宽部分只为加固路基,如果真的不让浇灌水泥,只希望能把路中的石头搬开,还我们原本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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