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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莆田纪律审查工作综述:攥紧铁拳“亮剑”反腐

2015-02-01 17:07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陈淑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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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是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2014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实行专业办案、合力办案、全员服务办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打“虎”拍“蝇” 严惩腐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500件次、立案1098件,同比分别增长26.39%、89.64%。全市共查处县处级干部11件,同比上升57.14%;科级干部案件102件,同比上升131.82%;移送司法案件97件,同比上升46.97%;结案率98.24%。

在查办案件中,注重突出办案重点,深挖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先后查处了城厢区人民法院院长吴明贤、秀屿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蔡黎忠、北岸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局长林志鹏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与此同时,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立案查处了司法、教育、卫生、土地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1件。市纪委监察局重拳出击,查处的法院系统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也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仙游县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案件;荔城区、涵江区查处农机系统案件;城厢区查处公安系统案件;秀屿区查处供销社系统案件。

十指并拢 攥紧铁拳

惩治腐败不能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需要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各级纪委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事项会议、个案协调会等形式加强协作配合,集聚办案整体合力。在办案中,注重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力量整合等环节的协作配合,解决了追缴赃款、案件移送、补充侦查以及自首与坦白情节认定等疑难问题,推动了依法、协同、高效办案。

同时,注重加强内部整合。案管、审理、信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服务保障办案工作。出台市、县区一体化办案工作意见,推进县区、乡镇纪委协作办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集中办案力量,促进资源力量的互助互补。

为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战斗力,市纪委监察局通过两轮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并建立了办案骨干、兼职办案、办案陪护三支办案队伍。改革后,执纪监督的力量占到内设机构人员的75.9%。

完善制度 规范办案

为使办案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推进,201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查办案件机制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针对案件线索收集难、成案率提高难、管理难的“三难”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重要案件线索移送流程、严格处置方式,有力推动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落实。

为促进各地聚焦主业,加大办案力度,市纪委实行办案季度分析点评机制,既通报情况、交流办案经验做法,又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实际困难。2014年,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立案件、经济大案、贪污贿赂案件分别比升96.92%、60.87%、80.33%,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对于往年市直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实行季度通报、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连带约谈等办法,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平稳发展。2014年,市直派驻机构办案力度明显提升,立案49件,同比上升19.51%。

正人先正己。为确保办案人员忠诚、干净、担当,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报告因私托请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若干规定》,强化内部监督,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与此同时,从全市多岗位聘请30位同志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并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工作制度》,赋予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的三大权力,严防“灯下黑”。 (湄洲日报 莆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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