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2015-02-03 10:16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2015年2月2日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寿统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利强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国平、林仙清、郑金萍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