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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7 11:39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陈淑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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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许多在外乡亲陆续回莆过年。记者昨获悉,为不给市民出行“添堵”,确保节日期间道路通畅,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建城建工程必须在2月12日(农历十二月廿四)停工,并完成施工场面清理。除了应急抢修工程外,不得在2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七)之前新开施工作业场面。 根据要求,必须在2月12日停工的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包括中心城区荔园路以北范围内、324国道莆田西至江口全线、城港大道全线、荔港大道全线、荔涵大道全线,仙游、涵江、秀屿、湄洲岛和北岸由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会同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具体划定)的所有在建工程。 我市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停工时间节点要求,倒计时安排施工进度,尤其是计划在节前完工的市政道路项目,务必细化每天的具体施工作业面和具体机械、人员投入,及时增加施工班组,采取平行施工、交叉施工的办法加快扫尾。同时,要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不但加强进度控制,还紧盯施工安全问题,(下转B3版)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业主等各参建单位要加强现场旁站,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扫尾,不出安全事故。 对于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工地,我市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安全文明围护工作,在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把材料整齐堆放,采取降尘措施,实施封闭管理,并在四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此期间,各县区住建局将会同城市管理执法分局对辖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在春节期间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出行的违章行为予以从重处罚。(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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