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健康网> 新闻 > 正文

心脏支架再曝"滥用" 暴利链最高溢价9倍

2015-02-12 16: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如果不是因为多留了个心眼,广州市民钟女士的父亲在7年前险些遵“医嘱”装上心脏支架。如今,这位77岁、与心脏支架擦肩而过的老人,每天定时不定时地喝杯热牛奶,时时惬意地晒晒太阳。

心脏支架,到底是“救命神器”,还是“过度使用”?这已不仅仅是一群患者家属的关切。作为最近20年来开展的改善冠心病引起的心肌供血不足、心脏动脉阻塞的新技术,一个小小的金属支架,已集聚了众多的社会疑问、传言乃至强烈质疑。

疑问

心脏支架是否被“滥用”?

广州市民钟女士的父亲70岁时突然感到有点胸闷胸痛,自以为是冠心病,到了自己工作了一辈子的广东某地级市医院的内科问诊,医生二话不说就上器械检查,结论是“血管狭窄”,“会不会突发意外很难说”,医嘱立即做安装心脏支架的介入手术。出于对“自己医院”的信任,老人毫不犹豫地配合做完了全部术前准备。

但钟女士思疑再三,决定带父亲到广州找专家看看。没想广州医生的治疗结论和方案完全不同:70岁的人,哪个的血管不窄一点?这个年纪,这个心血管状况就算是正常的。老人的症状就是普通的胃食道反流,胸闷的时候喝杯热牛奶就好了。

一个健康人,险些就被装上了不必要的心脏支架,究竟是什么原因?一位被植入5个心脏支架的患者面对记者时,发出来自他“族群”的疑问:被放入的心脏支架,是否属于过度医疗?到底有无必要?

近年来,我国心脏病介入手术在十年内急剧增长。据中国医疗外科植入专业委员会统计,2000年我国心脏介入手术的数量仅为2万例,而到了2011年达到了40.8万例,增长了20倍。

记者在北京、广东、安徽等地采访中,多位专家均承认,这一方面与现代社会心脏病发病率的急剧增长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过度使用心脏支架的情况在基层一定程度上存在。

“置入支架一定需要掌握好指征。如果对不需要支架的患者也置入,就属于不恰当使用或过度使用甚至滥用。”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常务委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胡大一等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国尚无关于过度医疗的研究数据,但必须正视的是,我国目前有一些支架用于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使用不恰当或过度的情况是存在的。

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发表了2009至2010年美国50余万例冠状动脉介入(支架)分析报告,其中71.1%为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28.9%为稳定性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征支架治疗99%符合规范,使用恰当;而稳定性冠心病支架治疗合理应用仅为50.4%,有11.6%属于过度治疗,38%适应症不明确。

数据

我国一年约使用68万个支架

新华社电(记者 胡浩)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近来逐年增加。其中,作为最主要的技术之一的冠心病介入诊疗全年超过45万例,使用支架约68万个。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冠心病介入治疗从2009年的17.5万例增长到2013年的45.4505万例。2009年至2011年3年间,我国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平均每例次置入支架1.59枚,2013年为1.51枚。

据统计,美国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间平均支架数为1.4枚,西班牙1990年至2011年平均支架数为1.50枚,马来西亚2007年至2009年平均支架数为1.58枚。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挽救了大量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的生命。由于该项技术风险高、难度大、费用昂贵,且患者病情相对急重,因此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能力要求也较高。加强该项技术的管理和引导,使其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为加强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管理,国家卫计委于2007年发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初步建立了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并于2012年进行修订。文件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此项技术的基本条件进行了约束,并提出了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同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建立全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质控中心,并建立临床应用信息登记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加强信息的利用与反馈,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技术临床应用水平。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目前,我国冠心病介入治疗仍然存在总体治疗不足的问题。据统计,发达国家每百万人口介入治疗病例数为1000至2000例,我国仅为200多例,特别是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仅有5%接受介入治疗,说明整体接受治疗比例不高。另外,也存在着个别病例适应症掌握不严格、支架置入不合理的情况,需要持续加强管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