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2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佳鸣 黄燕儿)2月10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赤坡村党支部委员林某忠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林某忠在担任秀屿区平海镇赤坡村党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期间,利用协助农业局从事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管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造救灾资金使用支出,将该农业局拨付的3万元救灾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并私分,被告人林某忠分得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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