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3月3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佳鸣 林琪)近日,由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东峤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陈某新犯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新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东峤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副所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林文通等人共计14.3万元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判处被告人陈某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相关阅读:
《九鲤飞瀑天下奇》傅振文:碧水飞瀑间的仙踪神韵
视频 |“荔荔”皆电力,千年鲜果C位出道!
湄洲岛妈祖影视城暑期狂欢启幕:近50场演绎+一票两日畅玩
机制创新+专班攻坚 西天尾镇跑出安置房建设“加速度”
第十七届海峡论坛·妈祖文化活动周在莆田湄洲岛开幕
共绘健康同心圆 2025年海峡两岸医学交流活动在莆田举行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