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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6日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翁奇任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志雄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明梅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郑文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林青山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林越峰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建贤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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