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政务 > 正文

福建省委巡视二组巡视莆田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5-03-20 09:22  黄国清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二组近日进驻莆田市开展巡视工作。3月19日上午,省委巡视二组巡视莆田市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书记周联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巡视二组组长廖廷辉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英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省委巡视二组副组长傅东昇及全体成员,翁玉耀、林庆生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领导,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辖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央、省驻莆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部分厅级离退休老同志以及部分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会议。

廖廷辉指出,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这次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四个着力”,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全过程,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廖廷辉强调,这次巡视将重点监督检查莆田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以及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何英在讲话中强调,根据我省巡视工作的安排,省委巡视组从3月中旬开始,分别对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巡视。做好这次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莆田市委的共同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巡视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省委要求上来。巡视组肩负省委的权威和信用,莆田市委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视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如实反映问题,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周联清指出,省委巡视二组进驻我市开展巡视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莆田发展的重视和关心,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各项工作。

周联清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巡视组的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诚恳主动接受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要全力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服从安排。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服务,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巡视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整改结合起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充分运用巡视成果,督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加快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

据悉,省委巡视二组将在莆田市工作2个月。巡视期间(3月19日—5月1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594—2788762(本地)、18965912651(移动电话);专门邮政信箱:莆田市第999018号信箱,中共福建省委巡视二组收;电子邮箱:swxsez2012@163.com。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和要求,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莆田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湄洲日报 黄国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