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学园街天桥上露天摆摊烧烤 PM2.5“爆表”

2015-03-26 16:13  林养东 李伟强 陈丽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专家:长期吸入烧烤油烟或致肺病

大多数人认为,PM2.5的形成,主要是来源于汽车尾气和化工业排放。莆田学院从事污染控制研究的陈教授表示,烧烤是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PM2.5数值肯定会高;另外烧烤摊一般都是在晚上营业,此时有逆温效应,排出的油烟不容易扩散,造成的污染比白天还要严重。

前晚,记者在现场待了半小时,吸入不少油烟,喉咙就特别难受。附近不少居民也称,每天晚上烧烤时,家里的窗户都不敢打开。

莆田学院医学院王教授认为,烧烤摊与家里用煤气炉炒菜产生的油烟不同,烧烤主要用的是黑炭或者有机木炭,黑炭具有惰性,不会溶解。所以即便是市民将油烟吸入肺泡里,长期不排出,会引发肺病,长期经营烧烤的人,这种伤害就更大了。

部门:将陆续改为无烟烧烤

城厢区执法局分管夜市工作的佘副局长表示,针对该天桥烧烤扰民问题,部门也投入了较多的执法力量,但效果并不佳。“学园街天桥禁止摆摊烧烤,但难以取缔。”佘副局长说,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大部分烧烤摊已改造成无烟烧烤。后期将进一步整治,争取全部改为无烟烧烤。

佘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夜间10点以后执法人员就不能强制执法,只能进行劝导,可难以起作用,摆摊者大多选择在10点左右才外出摆摊。另外,夜间执法期间,由于执法人员数量不够,曾发生摆摊者持刀威胁执法人员的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