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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31日讯(通讯员 陈如晶)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检风检纪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施行近一年来,该院纪律作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为促进全体干警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结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四项制度的意见》,该院于2015年3月23日修订并出台了《检风检纪督察工作规定》。该规定涉及督察对象、督察内容,并采用现场督察、考勤抽查、专项督察等形式开展检风检纪督察,对违反规定达到一定次数的人员采取谈心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以制度规范推动检风检纪督察工作有效开展。 该规定将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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