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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政鲤办〔2015〕38号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暨清明节祭扫活动文明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暨清明节祭扫活动文明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活动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彻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宣传单、广播、短信、标语等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开展“文明祭奠,文明清明”为主题的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倡导市民采用植纪念树、献鲜花、压香纸等生态文明的方式代替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方式扫墓祭祖,做到群众文明祭祀、禁放鞭炮,防止因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二、严格落实林区野外禁火 针对造林和春耕时期部分群众火烧除草,各社区村要大力提倡劈除清理杂草并禁止林区用火。清明期间各社区村进山路,特别是蜚山进山路口、万福进山路口、北宝峰进山路口、来洋进山路口设立临时防火宣传检查站,开展防火宣传和没收纸钱、鞭炮等进山火种,确保进山人员不带火种。安排包山人员、治安协警对林区巡查,严肃查处违章用火。 三、做好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清明期间各有林社区(村)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一接到火情立即报告。并配备好扑火工具,建立半专业或群众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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