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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2日讯(通讯员 梁东红)公安局长出庭应诉对公安机关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着力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莆田涵江公安分局局长林一虎作为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3月11日上午,莆田涵江区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行政诉讼原告林秀某不服涵江公安分局对其扰乱公共秩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涵江公安分局局长林一虎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涵江公安分局民警20多人参加庭审旁听。 行政诉讼原告林秀某,系涵江区涵东街道人,2012年6月以来先后7次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理过。2014年10月21日11时许,林秀某因丈夫被害赔偿不足问题到北京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2014年11月3日,涵江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林秀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当日执行。2015年2月2日,被处罚人林秀某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其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理后,涵江公安分局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适用法律等问题向法院提交答辩。庭审中,原告林秀某自动撤诉,法院核实后准予撤诉。 据涵江公安分局法制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林一虎局长作为公安机关行政首长第二次出庭应诉,公安局长作为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当事人的尊重,公安局长在法庭上与当事人平等对话,全面阐述对当事人处罚理由及事实依据,能够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公安机关正确的裁决,有利于化解矛盾。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公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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