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警务> 媒体聚焦 > 正文

莆田秀屿警方实地检查湄洲湾自来水厂内部安保工作

2015-04-10 09: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对湄洲湾自来水厂进行安全检查

东南网莆田4月10日讯(通讯员 连凌 王志煌)为切实提升辖区内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水平,确保居民的用水安全,2015年4月8日,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童永忠带领责任民警对湄洲湾自来水厂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期间,童大队长详细了解厂内来访人员管理、厂区治安巡逻防范、闭路电视监控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随后,在水厂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水厂剧毒化学品液氯的储存、保管、使用情况,保安守卫力量、看护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

童大队长向水厂负责人指出了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强调自来水厂既是辖区重点防护的单位,也是涉剧毒的重点企业,水厂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强化净水池、滤池、泵房等要害部位的防护措施,加强对供水管线及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规范剧毒化学品液氯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环节,严守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全力确保辖区人民用水安全。

水厂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整改,堵塞各种安全防范漏洞,并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群众安全用水提供坚实的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