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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10日讯(通讯员 林素娥 本网记者 董太领)今年4月份以来,莆田秀屿区月塘乡实行“123”执法模式强势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即各村成立1个村级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乡统分2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联合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书记3位科级领导分别带队执法一天,对辖区的计生违法对象集中进行依法打击。经过连续几天的摸排布控、蹲点守候,4月9日上午,该乡霞塘村唐某夫妇因拒缴社会抚养费,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唐某夫妇于2008年4月28日生育第一孩(男),2010年11月17日生育第二孩(男),2013年6月22日生育第三孩(男)。唐某夫妇2013年6月生育的子女,违反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多生育第二个子女。 因唐某夫妇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莆田秀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秀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向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唐某夫妇仍拒不履行缴纳义务,莆田秀屿法院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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