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办理户口需要交罚款15万元? 莆田涵西派出所:不可能的事

2015-04-24 15:10  李妙珠 陈艳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4月24日讯(实习记者 李妙珠 本网记者 陈艳艳)4月23日,莆田市民林女士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去年4月份,她和女儿前往莆田涵江涵西派出所给自己和女儿办理户口,却被告知要交罚款15万元,“还让我要到仙游找人办理。”因为至今还未办理户口,林女士的女儿上不了幼儿园,着急之下,她只好向东南网求助。

据介绍,林女士今年28岁,仙游县游洋镇人,之后嫁到莆田涵江涵西街道保尾村,但他们夫妻二人却未领结婚证。因为从她出生至今,一直未办理户口。“我一岁的时候,被我母亲捡回来养,小时候母亲说上户口要罚款,就一直没弄。”

去年4月,林女士一家人前往莆田涵江涵西派出所想给女儿和自己上户口,却被告知需要上交罚款15万元,“还说要到仙游找人办理户口,我们只能一直搁着没办。”林女士说。

可转眼,林女士的女儿已经三岁,到了该入园的年龄,如果户口一直无法办理,女儿将无法像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入学。

办理户口真要交15万元罚款?“不可能的事。”莆田涵江涵西派出所户政室工作人员表示,除超生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办理户口按规定并不需要缴纳费用,只要市民材料齐全,便可按程序直接办理。不过,因林女士无结婚证书,不能按夫妻投靠办理户口,所以林女士需先前往原居住地仙游,找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然后再将户口迁入涵江夫家,最后再办理孩子入户。

东南网记者随后致电仙游县游洋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咨询。对方表示,林女士需要先进行弃婴申报,由仙游县公安局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弃婴的身份后,再为其办理户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