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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企业获得贷款 莆田一银行员工受贿9万

2015-06-02 15:21  陈盛钟 姚海山 王琳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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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姚海山 王琳琳)莆田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吴某,为帮助企业获得贷款,收取9万多元好处费。近日,当地法院对吴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查,被告人吴某受聘担任某银行营业部客户部经理,负责企业贷款资质调查等工作,在2010年至2014年间,吴某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公司、企业在办理贷款事宜中给予帮助,并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以及购物卡等财物达9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且能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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