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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亲”是官商利益交换的马甲

2015-06-19 10:31  胡建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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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12月,为感谢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治淮及时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公司,陈以认张治淮之子张冬为干儿子为由,交给张冬一张存有66万元现金的银行卡。 2011年,陈某某再送11万元。(6月18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一些商人与官员之间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打干亲”表面上是为了加强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便于利益交换。“打干亲”隐蔽性很强,组织监督比较难。官商可以打着“人情交往”“亲属相互帮助”等幌子公开往来,进行权钱交易。就像陈某某2008年刚结识张治淮时,为感谢张为他减免土地测绘和评估等费用,送给张治淮5万元现金。之后,他们在打了“干亲”之后,张治淮帮陈某某办事的胆子更大了,从陈某某一次就送给“干儿子”张冬66万元的情况来看,陈某某获取的利润远远大于这笔数字。

有了“干亲”这块遮羞布,官商之间既可以躲避纪检部门的监督,又可以掩街坊邻里之耳目,从而让私下变得公开,来往也就变得更加频繁,行贿索贿也就不再“犹抱琵琶半遮面”。“打干亲”使丑陋肮脏的权钱交易变得“温情脉脉”,非法贿赂成了“亲情”间的“正当”礼尚往来。认了“干亲”,牵线搭桥,帮忙跑路自然而然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如:嘉兴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王某,在担任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之际,“关照”“干亲家”阮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了平湖塘大桥及引桥工程。最终因受贿491.87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感情好不好,关系亲不亲,不在于一个称呼。官员“打干亲”,以狭隘的小圈子的利益,代替人民的利益,势必引起人民群众的普遍反感,使党的形象遭到严重损害。同时也使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志之间的关系,因为有了一层“干亲”关系而被得扭曲。赤裸裸的钱权、权色交易也因为有了“干亲”这层关系而变得隐晦。因此,不管官员是主动还是被动与商人“打干亲”,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手中的权,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

简单地说,“干亲”只是工具,认“干亲”只是手段,“打干亲”只是为私欲服务。但官员必须清醒,在当前反腐的高压态势下,通过任何方式用权力做不正当的利益交换,都难逃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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