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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荔城区环保局副局长受处分

2015-06-20 08: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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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20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获悉,端午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现将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荔城区环保局聘用驾驶员吴志强多次公车私用,并多次纵容其亲属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吴志强受到辞退处理。因对公车管理不力及工作失职等问题,荔城区环保局副局长祁清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城厢区供销合作社在公务接待过程中,多次存在超标准接待和违规购买烟、酒等问题,城厢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马炳臻、办公室负责人陈荣明受到立案调查。

3.仙游县大济镇乌石村套取现金用于帐外开支和接待,违规报销烟、酒等开支。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郑金灯、报账文书林庆贤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涵江区白塘镇周敦村以重点项目名义给村两委委员及聘干人员发放项目补贴,该村党支部书记吴玉荣、村委会主任林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违规向建房户收取村庄规划费和土地补偿费,用于帐外开支和村集体聚餐,该村党支部书记黄瑞桂、村委会主任黄玉文、村土地协管员黄建河受到立案调查。

通报要求,纠正“四风”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要心存畏惧,坚决不越“雷池”。

端午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格执纪监督,敢于担当,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坚持露头就打,形成震慑。对“四风”问题决不放过,严肃快处,公开曝光。加大问责力度,按照越往后处理越严的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一律实行党政纪处分,同时不仅追究违纪干部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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