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颜敏珊)古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美谈,可现如今在农村,地界纠纷还是时常发生,处理的方式往往趋于暴力。昨日,记者从莆田仙游县法院获悉,枫亭镇的大娘林某,因地界纠纷和邻居发生争执,将邻居殴打致轻伤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了解,今年1月27日,年过五旬的林大娘,在自家后门因地界纠纷,与邻居余大娘发生口角。在争吵无果后,各自散场回家。可没过多久,余大娘带着丈夫杨某,到林大娘家中理论,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后,就发生肢体冲突。林大娘和余大娘均受了伤。经法医学鉴定,余大娘为轻伤二级,林大娘仅受轻微伤。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