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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养母去世身份证已注销 近2万存款取不出

2015-06-25 17:02  陈盛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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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日,莆田市民叶女士被一件烦心事给难住了:她的养母去世后,留下了一本存折,上面有将近2万元存款,虽然他们也记得密码,但因为养母的身份证注销了,银行方面不让他们取款,并称要找到其养母的其他亲人一起做个公证,这手续才算完整,这有些难办。

叶女士家住莆田凤凰山街道府前路,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养父也是她的亲舅舅,因为养父母没有生育孩子,从小她就被过寄到养父母家中生活,养父在3年多前离世,今年1月,养母许秋英也撒手人寰,享年85岁。“几年前,我和丈夫一起到澳门打工,家中请了一位保姆照顾养母,我们每年会回家看几次。”叶女士说,她的养母是从莆田鞋革厂退休的,生前一直领有退休金,这笔钱都存在以养母名义开的一本存折里。

今年1月,养母过世后,他们全家人都从澳门回到莆田奔丧,但因为时间太赶,就没空处理其存折的事。叶女士的丈夫姚先生说,妻子之前把养母的身份证剪角注销处理了,没有身份证,现在想取钱,即使有密码,银行也不让他们把钱取出来,说是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取款。

退休金在存折取钱要亲人公证

叶女士说,养父母家就她唯一一个养女,他们也不知道,养母是否还有其他亲戚,即便找到了人,也很难聚到一起,要做公证特别麻烦。

公证处:存款已变遗产 只能办手续继承

昨日,记者找到了当事银行。该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严格来说,如果存款人死亡,其继承人必须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凭着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等,才能来到银行办理过户或自取手续。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继承人或家庭成员拿着存单,持有储户开户人的身份证,同时知道密码,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取款。所以,亲人过世后,建议家属先不要急着注销其身份证。

对于叶女士认为银行要求公证“多此一举”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考虑到业务性质及庞大的业务量,银行不可能对取款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以要求取款人提供公信力较高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果不履行这一手续,财产一旦落入非合法继承人手里,很可能产生民事纠纷,希望储户能够理解。

莆田市学园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亲人去世后留下的存款要作为遗产来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指定继承人要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如果没有遗嘱,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继承人对遗产分配产生纠纷,就要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据悉,申请继承权公证一定要具备以下材料: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存单、有价证券等财产凭证等。在莆田,办理公证的费用按照遗产金额的2%收取,不足1万元的每次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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