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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惠民生,莆田渔民边防官兵齐学习 新修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惠民生,莆田渔民边防官兵齐学习 东南网莆田7月2日讯(通讯员 林智军)“新条例简化了原有出海船舶进出港边防签证程序,规定客运船舶、轮渡船舶免予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但应当将航线情况报公安边防部门备案……”7月1日,在莆田荔城区黄石镇东甲码头一艘船上的网格民警林智军正向当地渔民解说道。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工作,7月1日,福建莆田东甲边防派出所官兵深入辖区港澳口、码头等船舶和渔船民集中地,开展以“学习新条例、了解新条例、争做知法守法好渔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掀起条例宣传热潮。 其间,官兵们将印制好的相关手册、宣传海报、图解本发放到渔船民手中,并当场和渔船民对新条例进行了学习。学习中,官兵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例,重点就新旧规定中证件管理、人员管理和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一些容易混淆和需要注意的内容向广大渔船民进行了讲解。官兵用形象生动的语言,使渔船民迅速了解和掌握了新条例内容。另外,官兵们还积极与渔船民进行互动,现场解答渔船民提出的疑问,听取收集执法意见和建议。 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600份,累计走访船舶436艘次,受教育群众达31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效果,有效提升渔船民对法规的知晓率,提高海上依法生产作业的意识,为《条例》如期正常施行奠定基础,从而为今后规范海上秩序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悉,《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5月28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而原2010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的《福建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与《福建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名称不同,新修订的《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是我省公安边防部队打击沿海地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对于加强和规范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维护沿海地区安全稳定、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闽台合作交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主要规范了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的工作原则、政府(部门)职责、部门协作、边防证件管理、出海船舶和人员管理、服务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有调整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完善了管理、执法依据、简化了办证签证程序、增加了服务监督内容、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等六大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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