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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黄超腾)胡某酒后闯入民宅,遇年轻女性在家欲实施强奸,未遂后实施抢劫。昨日,记者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获悉,6月26日,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胡某涉嫌强奸、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胡某今年22岁,湖北恩施人,在莆田务工。今年2月27日清晨6时许,胡某喝完酒后准备回家,走错路到了莆田城区筱塘市场附近一处民宅,随手敲开三楼的门后发现,出来开门的刘某是个妙龄女子。于是胡某起了色心,谎称自己是楼上的住户,有物品掉落下来,想到阳台看一下。刘某转身进屋查看时,胡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胁迫对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刘某大声呼救并拼命反抗,胡某见不好得手,看到桌子上有手机和钱包,于是抢为己有。随后,胡某被赶来的房东夫妇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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