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欧氏领秀小区物业被诉乱作为 住建部门:已督促整改

2015-07-06 09:38  王龙风 陈思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莆田市住建局对欧氏物业下发整改通知

东南网莆田7月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实习记者 陈思华)近日,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投诉欧氏(福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氏物业)乱作为,称该物业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欧氏领秀小区物业服务费;业主不按提高后的物业服务费交付物业费,就会被断水断电、车辆被阻止进入。此外,该网友还反映,欧氏物业违反相关物业经营条例,未将小区内属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经营性收益进行单独列账,且没有进行公示。【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负责人表示,6月底相关部门已组织召开调解会,并要求欧氏物业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于物业费,7月3日下午,欧氏物业回复市住建局物业科,他们按该收费标准实行已有两年多,因此目前仍将按现行标准进行收取。

业主投诉:

欧氏物业擅自调价,业主拒缴回家要民警出面

据了解,反映的网友为欧氏领秀小区别墅区的业主陈先生。陈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2010年,他在莆田欧氏领秀小区,购买了一栋400多平米的别墅,2012年底入住,其间签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里就物业服务费作出明确规定,陈先生所居住的多层住宅(即别墅区),每月物业费按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高层住宅(即套房区),每月按1.3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

陈先生说,2012年底,欧氏物业突然将别墅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提到3元/平米,套房区则改为1.5元/平米,“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且提价前都没有进行表决和公示。”陈先生表示,当年鉴定的《合同》里明文规定:该合同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至本物业首次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因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由建设单位牵头,还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手续报备,而业主委员会最近才听说要成立,所以按照合同规定,物业公司目前还是必须按照2元/平米的收费标准,收取我家的物业费。”

陈先生表示,如果有业主不按提高后的标准缴纳物业费,物业就开始断水断电,甚至阻拦业主的车辆进出。“因为没办法,我和其他业主只能被迫按照他们物业调高后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陈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上个月,欧氏物业开始陆续向业主收取下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但他今年打算只会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交付物业费,“结果,最近家里经常会突然断电、断水,而且每天下班回家,还要出动警方,小区门卫才肯让我进去。”对此,陈先生很是气愤。

此外,陈先生指出,根据《合同》第九条规定:欧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所有。“按合同规定,会所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欧氏物业多次利用会所出租承办婚宴席,这部分收益只由物业代管,欧氏物业却并未将收取后的收益进行单独列帐和公示,那这部分的钱到底去了哪里?”陈先生质疑道。

莆田市住建局对欧氏物业下发整改通知

住建部门:

已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欧氏物业进行整改

就业主投诉的问题,7月3日,东南网记者致电欧氏物业负责人苏丹了解情况。但对方称其出差在外,让记者联系姓龚的经理。当东南网记者联系上龚姓经理时,他称自己不负责这块业务,让记者联系苏丹。

针对此事,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吴科长说,6月底,龙桥派出所组织了城厢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小区业主代表等召开了协调会。会议下发了关于《督促欧氏(福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相关服务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通知》里指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纳入城厢区管理,同时就物业公司“管理上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不按程序涨物业费,并对因涨价而不缴费的业主采取不让小车进入小区”的错误行为,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部门,并到城厢区住建局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

吴科长表示,7月3日下午,欧氏物业明确回复,“因该收费标准实行以来两年多,不可能针对一户业主进行调整。且小区业主也按此标准已经缴纳了2年的物业费,目前还是会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物业费。”

对此,吴科长说,“业主两年多来都按此标准缴费,相当于从事实上认可了这个收费标准,现在要按以前合同规定来交付物业费,我们确实也不大好协调,建议有异议的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而就小区的会所所有权问题,吴科长表示,如果《合同》确实规定,会所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物业公司就必须要公开这部分的收益收支情况。物业科将会核查该会所的产权所有人,如果确认所有权属全体业主所有,届时也会将这块纳入督促整改范围,并要求欧氏物业于7月6日(周一)上交书面材料。

此外,关于“阻拦业主车辆进出”问题,吴科长解释,因为欧秀小区的车辆通行杆是智能化的,如果业主欠了物业费和停车管理费,系统就会自动不起杆,阻止车辆进出。“因此部分还没缴纳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就会遇到‘车辆被阻’的现象。”针对该问题,吴科长表示,他们也已督促欧氏物业整改,并于7月6日一并上交相关书面材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