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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未缴清 孩子办身份证莆田城厢径里村委会拒开证明

2015-07-08 10:10  李妙珠 陈艳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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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7日讯(见习记者 李妙珠 本网记者 陈艳艳)近日,网友“经里老百姓”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投诉,称其欲给8岁的儿子办理身份证,灵川镇派出要求到村里开张人像证明,村委会却以其儿子为超生孩子,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为由,拒开具相关证明。“我儿子的超生费用是还没有缴清,但这跟孩子办理身份证有关系吗?”对于网友的疑问,莆田城厢区灵川镇计生办主任蔡丽清回复:“镇里没有规定说,超生费用未缴清的,村里就不能给要办理身份证的孩子开具相关证明,这两者并无关联。”

据了解,该网友姓卓,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径里村村民,今年6月底,其前往莆田城厢区灵川镇派出所,准备给已8岁的儿子办理身份证,“因为系统里没有小孩的人像,无法比对,派出所工作人员就让我到村里先给孩子开具人像证明。”卓先生说,因自己有事在外,便让妻子前往村委会办理相关证明,结果妻子却被告知孩子是超生的,社会抚养费还未缴清,因此不能开具证明。

“村干部又不是计生部门,凭什么以孩子超生费用未缴清为由,不给开具证明?而且超生费用一事早已经跟镇里协商好,今年年底缴清。”卓先生疑问道。

为此,东南网记者致电莆田城厢区灵川镇径里村村主任卓志伟。卓志伟回复:“镇里规定,计划外超生费用未缴清的,不能给孩子出具相关证明。”那是否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卓志伟对此表示“无文件”,随后又以“是上面规定,我不是很清楚”回复东南网记者。

针对此事,莆田城厢区灵川镇计生办主任蔡丽清回复东南网记者:“镇里没有规定说,超生费用未缴清的,村里就不能给要办理身份证的孩子孩子开具相关证明,这两者并无关联。”

灵川镇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表示:因小孩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系统里没有人像照进行比对,需要家长向村里开具人像证明,如果村里不开具证明,而孩子也已上学,家长可用孩子的学籍卡或者学校发放的具有照片和姓名的学生卡,作为孩子的人像证明。

【网友留言】

网友“经里老百姓”:我儿子八岁了。要给他办身份证。当地派出所说,需要村里开证明!村里干部给我们回复是:计生罚款还没交清!请问领导?什么村委会也成立了计生部门了?【留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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