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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五家泳池无证经营被要求停业整顿

2015-07-08 17:32  林养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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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养东)炎炎夏日,游泳池成为最受市民欢迎的休闲“胜地”,但游泳池的安全也让不少市民担心。日前,莆田城厢区对辖区内的16家公共游泳池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多数游泳池存在救生员配备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万辉社区游泳池、希尔顿酒店游泳池、凤凰山冲浪游泳池、荔枝公园游泳池、钟潭游泳池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被停业整顿。天妃游泳池、凤凰山游泳池被要求限期整改。20日前未整改到位,将依据《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走访:多数泳池安全配备不全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城厢区多个游泳场所。在凤凰山游泳池,记者看到泳池周围设置了多个救生观察台和出入水扶梯,但现场并未看到有急救物品。“除了卫生许可证,其余证件都有办理,其他基础设施都有完善。”该处一工作人员说。万辉社区内的游泳池,记者发现泳池深浅水区没有明显标识,也没有看到有效的救生器材。

城厢区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月初开始,已由区文体局牵头,联合卫生、安监、工商等多个部门对辖区16所游泳池进行检查。区文体局负责此次检查的何先生说,检查过程发现普遍存在救生员配备不够、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防护器材急救物品不齐全、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检查制度不健全这四个问题。“一些救生员都没有取得资质,业主的安全意识很弱。”何先生说。

部门:将不定期回访仍存问题会重罚

昨日下午,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又前往灵川镇、东海镇检查游泳场所。何先生告诉记者,此次检查发现万辉社区游泳池、希尔顿酒店游泳池、凤凰山冲浪游泳池、荔枝公园游泳池、钟潭游泳池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已经要求停业整顿,其他游泳池也要求限期整改。

何先生说,去年才出台《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之前虽然存在问题,但没有处罚依据。此次检查工作持续到10日,执法人员也会不定期回访,若20日之前还未完成整改,将依据条例进行处罚。“现场无安全警示、未控制入场人数等情况,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何先生介绍,无证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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