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第十三届莆田市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文明村镇开始申报

2015-07-09 17:41  陈思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9日讯(本网实习记者 陈思华)记者今日从市委文明办获悉,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文明村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8月31日。

据了解,凡是符合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评选标准,并已获得最新一届县区级(含市直机关、湄洲岛、湄洲湾北岸,下同)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荣誉称号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凡第十一届省、市级文明村镇、单位(学校、社区)因故未获得第十二届相应称号;凡第十二届市级文明村镇、单位(学校、社区)届中复查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经整改已落实到位的,均可申报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此外,个别有突出贡献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可越级申报,但应提交专项报告,说明越级申报的理由。

据悉,具体申报程序为县区直属的村镇、单位(学校、社区)向所在县区文明办申报;市直单位、学校及中直、省外和省直驻莆单位向市委文明办申报。同时,申报单位应向上述对应的文明办提交申评报告,由申报单位所在地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单位不纳入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学校、社区)和文明村镇考评。

附件:

第十三届(2013—2015年度)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申报审批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