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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综合农场被诉未按时发放抚恤金 回复:因经济困难

2015-07-13 16:52  陈朝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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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朝杰)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投诉仙游县综合农场未按时发放抚恤金,称其父林某生前是国营仙游综合农场会计,1992年5月病故,1992年9月经国营仙游综合农场、仙游县农业局同意,仙游县民政局批准,母亲程某、祖母杨某治享受遗属抚恤金分别为40元/月和17.5元/月。但从2014年1月起,突然停发其母亲程某的抚恤金。仙游县农业局对此答复是因经济困难而停发。【留言详情】

据网友介绍,国营仙游综合农场开始几年均能按时发放抚恤金,大约在2003年突然停发,网友于2005年前后与仙游县有关领导反映后,恢复其母亲程某的抚恤金,一直到2013年12月。“但从2014年1月起,突然又停发我母亲程元烟的抚恤金。仙游县农业局对此的答复是因经济困难而停发。”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该网友祖母杨某的抚恤金一直都按时发放到杨某去世,而其母亲的抚恤金自2003年起一直没有正常发放。该网友表示,目前仙游县综合农场还没破产,仍有资产,可以承担的起这笔抚恤金,且根据“闽劳社[2000]477号”文件要求,死亡遗属救济待遇,以职工所在地仙游县最低工资标准的45%发放抚恤金,即1050*45%=472.5元/月,然而,仙游县国营综合农场只在2014年底给其母亲程某发放了600元。

针对此事,仙游县国营综合农场魏场长表示,因农场土地大部分被政府收回,农场一年平均总收入约为3800元,管理人员工资、在职职工医保社保由单位承担部分,其余经费均为向县财政局提交报告核定后下发。

魏场长表示,经查,该网友父亲林某生前是农场管理人员,属于国营企业在编干部,因此,依据相关规定,从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综合农场每月发给林某遗属程某40元、杨某17.5元的抚恤金。自2001年开始,因农场经济非常紧张,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因此,所有的遗属补助(抚恤金)也都无法正常发放。2005年政府出台农村低保政策,农场根据程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给予申报低保户,得到上级批准。“因此,程某自2005年至2013年领到的是低保费,不是恢复抚恤金。”

魏场长表示,2014年后,因低保变动和减少,停止了低保。2014年开始,农场考虑到程某为农场管理人员干部遗属,便根据相关规定及农场当前经济状况,给予每月暂按遗属补助50元标准,于是每年均有给予600元。而直至目前,全场的干部职工遗属仍没有按标准发放抚恤金,待今后经济好转,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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