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订购实木门也要最低消费?成行业潜规则

2015-07-17 16:26  陈盛钟 陈巧秀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巧秀)如今,到酒店、KTV等场所消费遭遇“最低消费”的事已屡见不鲜。然而,向商家网购实木门也被要求“最低消费”却有些稀罕。近日,莆田的消费者陈女士就碰到这么一件事,对此,她感到十分不解和气愤。

结账时被要求增加费用

据陈女士介绍,今年4月底,她通过互联网在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订购了两扇“PAPA”品牌的实木门,价格2596元。然而,6月份她上门找商家结账时却被告知,其订购的产品价格没有达到商家规定的最低价格3999元,要另外加收200元的费用。陈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她觉得商家的说法不合情理,要求商家按原价交货却遭到拒绝。

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PAPA”门业经营者黄先生介绍,陈女士在网上订购的“PAPA”木门,是参与喜盈门广场“五一活动”的促销品。当时,促销活动时有注明所订购的产品价格必须达到3999元才能享受相关优惠。陈女士订购产品后,没有及时到其门店进行登记,而喜盈门广场方面也未及时告知陈女士,参与促销活动的消费金额须达到3999元。“现在木门行业不景气,人工费用又高,增加的200元是配货和安装的费用。”黄先生表示。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要求增加的200元费用由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和陈女士各承担一半。

“最低消费”成木门行业潜规则

记者调查了解到,和到酒店、KTV等场所消费一样,目前,设置“最低消费”已成为木门行业的潜规则,只有达到相关标准后,商家才会免费为消费者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否则都要加收费用。记者在建材商场走访时看到,各个商户的木门旁边的标签上都有明确的价格,有的还标明了安装费。尽管没有一家商户有明确标注最低消费标准,但在询问导购人员时,都会被告知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金额达不到最低标准,则会被加收额外的配货费、安装费等费用。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表示,门业商家设置最低安装费用,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话,就不合法,因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产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如果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就随意加收最低安装费用,其行为则涉嫌“霸王条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