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秀屿区检察院获评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

2015-07-18 09:12  张义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18日讯(通讯员 张义榕)日前,福建省委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给予通报和表彰,秀屿区检察院获评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悉,本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是该院继获评市级文明单位后荣获的又一项殊荣,是对该院多年来坚持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发展的认可与肯定,也是该院朝着更高目标努力奋斗的新起点、新动力。

多年来,该院始终注意把握好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抓文明创建、抓好文明创建促检察工作发展的工作思路,实现了检察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良性互动。同时,该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从干警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抓起,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的活力,发挥干警的潜能,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创建活动得到了干警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保证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