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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7月20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莆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2015年度莆田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意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起讫日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一年一调。2015年度,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历年惯例,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额计算。 同时,莆田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工资的增资部分。因此,2015年度的缴存基数按本次工资调整后的2014年12月份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之和,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之和的1/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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