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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09:07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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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市纪委近期查处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贪污征地补偿款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人曾舒全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曾舒全在负责“荔枝林景观带”项目征迁过程,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坟墓、果树林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90万元,其中曾舒全分得金额30多万元。荔城区纪委将曾舒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二:收受好处费 秀屿区南日镇万峰村原党支部书记收受好处费问题。黄志顺在担任万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南日镇政府从事农村土地管理、村民建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6.6万元。秀屿区给予黄志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三:违章搭盖骗取安置补偿 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村委会主任肖秀亮违章搭盖骗取安置补偿问题。肖秀亮在泗华滨溪二期、滨溪三期片区改造项目建设中为了骗取安置补偿,临时违章搭盖1250平方米土地。肖秀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违规接待,违反招投标规定等 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委会违规接待、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2010年至2014间,梧店村在沈海复线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过程中,用“村财”支付接待用烟、餐费等开支78711元;2013年底,梧店小学厕所改建工程未经镇村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共计81254元,已用“村财”支付,但至今一直挂在“村财”账上无法报账;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自行修建村道,支付工程款60多万元。林国荣作为梧店村党支部书记、郭清发作为梧店村村委会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林承其作为梧店村出纳负有直接责任;林良喜作为梧店村会计(报账员)负有一定责任。林国荣、郭清发、林承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良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违规收取土地补偿费 涵江区白沙镇长兴村连金明违规收取土地补偿费问题。连金明在担任长兴村连厝组组长期间,利用办理旧房翻建手续的职务便利,向4家建房户多收取土地补偿费3600元,据为己有。连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违规购烟报销 北岸开发区忠门镇沁头村陈金砖、陈玉祥违规报销征兵用烟问题。沁头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民兵营长陈玉祥在负责征兵工作中,违规购烟,共花费人民币2030元,拆成8单,报村委会主任陈金砖审批签字后,在沁头村“村财”中支出。陈金砖、陈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典型案例,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要求,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节奏和步伐,深入开展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问责一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严守法纪,真心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湄洲日报见习记者 郑已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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