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秀屿砺山村村民土地被强征 村委会承诺解决却三年未兑现

2015-08-07 15:04  吴燕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老人所指位置为郭家土地被征用前的大致位置,现已被其他村民种了庄稼

东南网8月7日讯(本网记者 吴燕敏)近日,网友“月tan”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2010年底,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砺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建武在未征得其同意、非法占用其家的田地,挖木取土。“2011年,该地被其他村民占用至今无法复耕。2012年村委会承诺三个月解决问题,至今未解决。”对此,东南网记者前往了解详细情况。

网友:村委会开证明承诺解决 三个月变三年

网友郭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底,秀屿区月塘乡砺山村时任村支书吴建武以砺山村名义征地,并没有征地手续。西山后朱地段沁桥路沿线征地涉及20多户,郭先生家土地拒绝被征用,也未领征用款。“但是我家1.8646亩田地被强行夷平,116颗树木被砍挖。”

记者了解到,2011年,吴建武被检察院立案侦查。西山后朱地段沁桥路沿线土地被搁置。由于此前被取土后变平整,原先的界限也模糊了,部分被征用的农户便占用土地种庄稼,郭先生家的地也被其他村民占用,村委会并未进行阻止。

此后,为了拿回原本属于自家被强行征走的土地,郭先生家曾多次找过村里、镇里要求解决。

“2012年8月27日,砺山村委会给我们开了一张证明,承诺被征用的土地三个月内给予解决复耕。但是三年过去了,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郭先生告诉记者,过去三年,多次找过村委会要求解决该问题,村支书每次都以过段时间会解决来推托。“政府开出的证明也能言而无信,不知道还要再被拖多久。”

根据郭先生提供的村委会开的证明,证实了郭先生的说法。记者从该证明了解到,村委会明确征用郭家土地的面积,同时提出征用郭家的土地三个月之内给予解决复耕,郭家提出的租金、树木等事宜待研究后解决。

月塘乡: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尚无解决时间

郭先生反映的问题,得到了砺山村党支部郭志仙的证实。郭志仙告诉记者,当初村委会开给郭家的证明是为了明确被征用土地的面积。而对于证明里提到的三个月解决复耕,却近三年仍未解决,郭志仙并未回应。

郭志仙介绍,2010年底,时任书记以村里名义在西山沁峤路沿线征地取土,没有征地文件,却从村财支钱赔偿给村民,但取土卖的钱并未入账,不知去向。

“该取土点涉及30多亩地,不能单一解决郭家的问题,需要涉及到的用户都进行解决。”郭志仙告诉记者,但是部分村民领了征地款,还占用了土地;原先的山坡地变成了平地,各户的面积怎么分等问题都有待考虑。

郭志仙告诉记者,事件涉及到村财等问题比较复杂,很难解决,目前正在研究协调解决该问题。

记者也就此问题采访了月塘乡郑乡长,其表示“这件事比较复杂,目前正在调查了解情况到底如何,正着手考虑怎么处理。”当被问及何时能够解决,郑乡长回应还需要一段时间。

专家:村委会应履行承诺 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当时没有完整的征地手续,所以土地还是属于村民。村委会有责任和义务解决网友的土地问题。

“村委会开了证明却未履行,违反了承诺。”丁兆增表示,网友可要求村委会兑现承诺,同时要求村委会承担土地被占用期间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村委会不能以事情难解决来免责,应当尽快继续履行承诺的内容,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省人大代表陈展弘认为,村委会有权处置村集体土地问题,村委会有义务解决网友的土地问题;村委会给网友开了证明,则需要履行证明中提到的内容。他建议网友可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